近日傳言,鐵路總公司旗下各鐵路局先后向高鐵傳媒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鐵傳媒”)發(fā)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各地鐵路局與高鐵傳媒簽訂的一系列合作協議均屬無效。
新京報記者自法院判決書處證實了這一消息。查閱工商信息顯示,高鐵傳媒股東為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后者法定代表人為丁羽心(即丁書苗)。據稱,丁書苗通過利用劉志軍的關系,使得該公司掌握了在各地火車站的獨家廣告經營權。新京報記者在最高法中國裁判文書網看到的一份批判決書顯示了這些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件的內情,涉及太原、成都、上海、南昌等多地。
比如太原鐵路局方面,晉太廣告有限公司早在2015年就開始與高鐵傳媒對簿公堂。新京報記者查閱工商信息看到,晉太廣告穿透股權后的實際控制人為太原鐵路局。
晉太廣告訴稱,2010年10月13日,高鐵傳媒公司利用特殊關系,違反企業(yè)決策程序,強迫晉太公司與其簽訂協議,約定高鐵傳媒公司獲得太原南站20年獨家廣告經營權。根據晉太廣告提交丁羽心署名函件,函件記載“高鐵傳媒公司與10個鐵路局的所屬單位簽訂了一系列高鐵車站廣告合作協議,這些協議實際上損害了鐵路利益”。
晉太廣告認為,協議侵害了國有資產和社會公共利益,請求確認該協議無效。該案已經一審判決,確認上述合作協議無效。不過,高鐵傳媒也有上訴行動。據天眼查收錄的案件,僅在2016年,其就至少發(fā)起了五起上訴。
近年來,隨著劉志軍案和丁書苗案塵埃落定,丁書苗旗下龐大的具有壟斷性質的業(yè)務面臨動搖,除了上述獨家廣告經營業(yè)務外,其高鐵輪對資產、即智波交通運輸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波設備”)也在2016年7月迎來新主人。
彼時,山西國企太重集團發(fā)布公告,出資3億元收購智波設備50%股權。公告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智波設備資產總額34.92億元,凈資產10.10億元,而本次50%股權轉讓價款3億元遠不足上述凈資產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