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準則》明確提出,“黨員不準搞封建迷信,不準信仰宗教,不準參與邪教,不準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
“黨員不能搞封建迷信”“黨員不能信仰宗教”,這本來不該成為一個問題,然而現(xiàn)實中,一些同志在這個問題上卻有些似是而非甚至是極端錯誤的認識。比如不少人認為,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是思想領域的問題,只要不損害他人、危害社會,就沒有必要去管;有的甚至認為,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也予以明確規(guī)定,黨組織不能也不應當去干涉。因此,現(xiàn)實當中有個別黨員甚至黨員領導干部熱衷于搞封建迷信,或者信仰宗教,在宗教中尋求寄托和安慰。
這是根本錯誤的。
共產(chǎn)黨員不能搞封建迷信、不能信仰宗教,這是由黨的性質和共產(chǎn)黨人的世界觀決定的。中國共產(chǎn)黨是馬克思主義政黨,是以馬克思主義為自己的指導思想的。辯證唯物主義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無神論。正如馬克思所說的,“共產(chǎn)主義是徑直從無神論開始的”。而一切迷信、宗教,都是與馬克思主義無神論背道而馳的。
共產(chǎn)黨員不是普通的公民。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是要最大限度把廣大信教和不信教群眾團結起來。有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對普通公民而言,并不適用于共產(chǎn)黨員。
當一個公民志愿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在黨旗下莊嚴宣誓的時候,就意味著他已經(jīng)無條件地接受了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主義世界觀,也意味著他已經(jīng)選擇了不信仰任何宗教。因此,當一個共產(chǎn)黨員去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就意味著違背了自己的誓言,黨員倘若沉迷于宗教、搞封建迷信,就是對黨組織的背叛,實際上是在思想上、理論上、行動上與黨分道揚鑣。
“黨員不能搞封建迷信”“黨員不能信仰宗教”,是黨的紀律要求。我們黨曾經(jīng)多次作出明確規(guī)定:共產(chǎn)黨員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參加宗教活動,長期堅持不改的要勸其退黨。此次準則當中在“嚴明黨的政治紀律”里又再一次進行了明確和強調。因此,黨員信仰宗教、搞迷信活動,不僅僅是黨員個人的信仰問題,而且破壞了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會消弱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降低黨在群眾中的威信。
共產(chǎn)黨員絕不能把自己混同于黨外群眾,無論普通黨員還是黨員干部,都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自覺按照黨章標準嚴格規(guī)范自己,按照《準則》和《條例》的規(guī)定嚴格要求自己,牢固樹立辯證唯物主義世界觀,把共產(chǎn)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當作自己的政治靈魂和精神支柱。有了馬克思主義信仰,有了共產(chǎn)主義理想,就知道“從哪里來,到哪里去”,就明白“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就不會在宗教和封建迷信中尋找自己的價值和信念。(寧夏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