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牛秦嶺被捕殺驢友拍照報警 森林公安已調查
11月13日,有驢友上山時發(fā)現一頭被鋼絲勒死的羚牛。
該驢友表示,山上有不少那種鋼絲套,估計是非法捕獵者設置的。目前,陜西省森林公安局已經介入調查。
驢友:附近還有捕獵的鋼絲套
11月13日,西安市民米女士與朋友一起到秦嶺爬山,當日上午10時許,她們走到小王澗保護區(qū)附近,發(fā)現一頭被人下套勒死的羚牛。
米女士說,羚牛就死在山上的一條小路上,路兩邊被堵住了,中間只剩容一人通過的空間。勒死羚牛的鋼絲應該是事先布置好,專門捕獵動物用的,因為附近小路上還有幾處也設置了鋼絲套。米女士推測,羚牛從這里通過時,被套住了脖子,它越掙扎鋼絲就套得越緊,最終被勒死。
由于當時山上沒有信號,米女士和朋友沒能立即報警,他們也沒有破壞現場,只拍了幾張照片便離開了。根據米女士提供的照片看,一頭羚牛脖子上勒著一根鋼絲躺在地上,它身下一片狼藉,像是掙扎所造成的。
米女士表示,上周日她的朋友走過這條路線,當時還沒有羚牛的尸體,所以她推測羚牛是這幾天才死的。“活生生的動物就這么被勒死了,太殘忍,這種傷害野生動物的行為應該受到譴責。”
森林公安:初步判定是羚牛
據了解,羚牛與朱鹮、大熊貓、金絲猴并稱“秦嶺四寶”,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根據陜西省林業(yè)廳官方網站上的一篇報道顯示,2015年底陜西各自然保護區(qū)的羚牛種群數量有5700多只。
昨日,米女士向陜西省森林公安局報了警,并向警方提供了照片和事發(fā)地點的坐標。下午,陜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一分局民警已經前往事發(fā)地點進行調查。民警表示,從市民提供的照片上看應該是羚牛,民警已連夜上山進行調查,但因路途較遠當天無法返回,預計第二天才能返回。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案例鏈接:
肢解、偷運野生羚牛獲刑7年
2014年12月22日,華商報A07版曾報道了一起“兩男子肢解、偷運野生羚牛獲刑7年”的新聞。
2013年12月16日,長安區(qū)某林場護林員在林場內巡邏時發(fā)現兩名可疑男子,便將他們攔下,在兩人所騎的摩托車上發(fā)現四個袋子,里面裝著動物的肢體、部分內臟及兩把刀,后經辨認,袋里裝的是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羚牛。隨后,林場方面報警,兩男子被抓。
據兩人交代,當年8月份,他們在林場挖草藥時,發(fā)現有人下鋼絲套獵捕野生動物。12月16日早6時,他們來到林場,在山頂處發(fā)現有一只被套住的羚牛。兩人就地將羚牛剝皮、肢解,裝入編織袋中,準備運走一部分吃掉、一部分賣掉。
長安法院經審理后認定,兩人行為構成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且屬情節(jié)特別嚴重。根據相關規(guī)定,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價值標準,按照該種動物資源管理費的12.5倍執(zhí)行。該案羚牛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資源管理費為3萬元,因此該案涉案價值37.5萬元。
最終,法院判處涉案人員陳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2000元;判處諶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0000元;并沒收作案摩托車和刀具。